关于新疆博汇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拒不接受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处罚的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13/2025-00017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13 13:09:47 |
| 名 称 | 关于新疆博汇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拒不接受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处罚的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新疆 电子商务 接受 劳动保障监察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社局 | ||
| 内容概述 | 我局于2025年9月10日依法向下新疆博汇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送达的《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市人社监令字〔2025〕5-第903号),要求该单位于2025年9月16日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昌市人社监询字〔2025〕5-第903号)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时至今日... | ||
我局于2025年9月10日依法向下新疆博汇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送达的《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市人社监令字〔2025〕5-第903号),要求该单位于2025年9月16日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昌市人社监询字〔2025〕5-第903号)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并报送相关书面材料。时至今日,该单位未按2025年9月10日依法送达的《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昌市人社监令字〔2025〕5-第903号)要求整改,属违法行为。新疆博汇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拒不接受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决定给予新疆博汇力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现对该单位拒不接受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监督电话:0994-2345664、2351121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