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昌吉市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函(市政交通类9号)
| 索 引 号 | CJS001/2020-00022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9-24 19:01:53 |
| 名 称 | 政协昌吉市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函(市政交通类9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答复 交通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内容概述 |
李文俊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交通类9号《关于将昌吉市文化体育公园内建筑亮化纳入到城市公共管理体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文化体育公园内的体育馆所处位置距市政道路既有照明箱变(世纪大道-德政路口)直线距离700米左右、周边再无其他市政供电箱变,且据现场查勘,存在输送距离远,途径游园、足球馆、体育馆广场,不具备市政引电的条件。可由昌吉市文体局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将体育馆自建供电箱变用户申请变更为市住建局(市政公用电费缴纳为市住建局管理)经批准后,纳入到市政用电账户上,由市财政负担电费费用。至于建筑楼体亮化设施管理及维护,城市管理局市政养护管理中心将报请上级局申请维护经费,待经费落实后可纳入市政统一维护范畴; 2、文博中心、传媒大厦、图书馆建筑产权属于昌吉州直各单位,亮化设施管理维护单位由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周边无市政公用箱变,用户变更须经市政府审批。 3、2019年因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产权传媒大厦、图书馆、州青少年宫纳入到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做为重要节点打造,由市领导协调征得昌吉州机关事务局同意后对上述建筑亮化做修缮、维护。由此亮化产生的电费重新挂表计量电电费向州机关事务局进行缴费,该区域楼体亮化维护还在质保期内(期限三年)由城市管理局市政养护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维护。 今年亮化维护审批经费少,计划招标时间在9月下旬,招标后城市管理局市政养护管理中心将有针对性的对主要区域、沿街楼体加强维护、管理,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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