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昌吉市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函(市政交通类12号)
| 索 引 号 | CJS001/2020-00023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6-16 19:23:52 |
| 名 称 | 政协昌吉市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函(市政交通类12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答复 交通 12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内容概述 |
刘新泉委员:
您在政协昌吉市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市政交通类12号《关于协调启用昌吉市火车站客运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出行的建议。我局与乌铁局对接,根据铁路部门的规划和站距要求,目前不符合建设标准。待今后城市发展的需要,我市将适时对接建设站点。目前,前往火车南站、高铁站的班线车已开通,我局将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以上答复,如认为不清,可继续反映。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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