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昌吉市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函(社会建设类第26号)
| 索 引 号 | CJS001/2024-00015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19 12:55:20 |
| 名 称 | 政协昌吉市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函(社会建设类第26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四次 答复 社会建设 第26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内容概述 | 马文涛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第26号《关于规范昌吉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您提出的提案,我局根据2024年昌吉州政协十四次四次会议提... | ||
马文涛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第26号《关于规范昌吉市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您提出的提案,我局根据2024年昌吉州政协十四次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和市政府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方案。同时昌吉市公安局成立以陈斌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人大提案办理工作小组,我局明确分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理,确保提案如期落实完成。
二、提案办理情况
接到提案后刘东江副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协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并按照“一提案一方案”原则,详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理办法,昌吉市公安局制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认真办理,确保提案落实完成。
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昌吉市公安局对相关点位、问题进行逐个调研研究并制定可行计划进行落实。
1.关于您提出的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交管部门要依托现有的宣传阵地,组织交通安全宣传专题讲座,开展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集中宣传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技能知识,形成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是建立宣传阵地,以“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载体,每月针对辖区不同人群,通过进驾校、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面对面宣讲、开展座谈、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月至今,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20余次。二是加强与各级媒体联勤联动,充分利用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每位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入脑入心,提升自我防范意识,1月至今,共发布警示案例视频158条,“昌吉市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40余条。三要根据现代城市管理要求,加快地方交通法的立法,对于屡教不改的要依法惩处。昌吉市公安局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本着以教育宣传为主,惩戒处罚为辅。
2.关于您提出的加大惩治“违法非机动车辆”。交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非机动车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打击查处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树立文明交通的自觉行为。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全力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现场对违反道路安全行为文明劝导7万余次,执勤执法过程中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38342起,其中违停58432起,一般程序违法1046起,电动车违法7345起,扣留电动车4981余起,其他各类违法66538余起。行动中,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非机动车出行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勤务,采取定点治理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措施,密织管网络控,重点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载人、无牌、未佩戴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执勤民警联合警务站人员对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重点讲解骑乘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现场组织观看非机动车警示教育片,提醒他们遵守法规、文明出行。
3.关于您提出的有效治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依托“文明劝导”交通安全协管员力量,向非机动车驾驶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借助群众力量整治非机动车乱停现象,以协助交管、城市管理等部门高效执法。
我们积极组织文明劝导员在市区主要路段、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引导,提高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向他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停车的重要性,引导他们规范停车。
通过多种渠道鼓励群众参与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工作。例如,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举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让群众亲身参与到交通秩序的维护中来。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有所提高,部分重点区域的停车秩序明显好转。
以上答复,如认为不清,可继续反映。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