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城建环保类13号)
索 引 号 | CJS001/2020-0002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9-28 18:15:35 |
名 称 | 昌吉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城建环保类13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答复 城建 环保 13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延亮代表:
您在昌吉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城建环保类13号《关于加快昌吉市市区内巷道道路冬季清雪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延亮代表: 您在昌吉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城建环保类13号《关于加快昌吉市市区内巷道道路冬季清雪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建议冬季由环卫部门利用小型清雪车等机械对巷道道路积雪进行清扫的相关建议,按照昌吉市委办公室下发的昌市党办[2019]45号《昌吉市冬季冰雪清除工作实施方案》,一级网格职责以街道为主体,由各辖区社区负责无人管小区、无人经营店面、无产权单位、辖区内政府储备地周边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巷道周边冰雪清扫清除工作。 关于您反映印刷巷、嘉禾巷、伊犁巷、豫东巷冬季清雪的问题,其中,嘉禾巷、伊犁巷(东西、南北)由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中心使用机械负责清扫。豫东巷因巷道狭窄且为单行道,社会车辆停靠较多,环卫中心清扫机械无法正常进入清扫作业,按照《昌吉市冬季冰雪清除工作实施方案》由社区辖区社区负责清除冰雪。印刷巷道闸杆以内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清扫,道闸杆以外由环卫中心负责清扫。 2020年市政府关于冬季冰雪清除工作方案还未下发,相关冰雪清除责任区域也未重新划分确定,待方案下发后按照方案确定责任区域执行清雪任务。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