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工交财贸类第3号)
索 引 号 | CJS001/2020-00021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0-05 18:40:20 |
名 称 | 昌吉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工交财贸类第3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答复 工交 第3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顾俊文代表:
您在昌吉市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3号《关于延长石河子与青年难留、石河子路与长宁南路两个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绿绿灯时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顾俊文代表: 您在昌吉市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3号《关于延长石河子与青年难留、石河子路与长宁南路两个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绿绿灯时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石河子路与青年南路、石河子路与长宁南路两个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绿灯配时较短,行人不能一次性通过路口的问题。我们已对上述两个路口人行道绿灯配时进行了实地查看,石河子路与青年南路交叉路口南北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25秒,东西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20秒。石河子路与长宁南路交叉路口南北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20秒,东西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20秒。 人行横道绿灯时间是由主车道绿灯时间来决定的,无法单独进行配时,在确保车辆通行正常有序的情况下,根据路口人行横道线实际距离,对人行横道灯的时间进行调整,最大限度满足行人过街需求,调整后石河子路与青年南路交叉路口南北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35秒,东西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25-28秒,石河子路与长宁南路交叉路口南北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25-30秒,东西向人行横道绿灯时间为25秒,保障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方便、快捷。 2020年10月4日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