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教科文卫类5号)
索 引 号 | CJS001/2024-00016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7-09 18:21:09 |
名 称 | 昌吉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教科文卫类5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四次 答复 文卫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刘伟代表: 您在昌吉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教科文卫类5号《关于扩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在榆树沟政府人大会议室基层卫生科副科长周志杰对委员及政府人员... |
刘伟代表:
您在昌吉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教科文卫类5号《关于扩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在榆树沟政府人大会议室基层卫生科副科长周志杰对委员及政府人员进行了政策解读,就涉及群众问题给予现场答复;2.以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为目标;3.目前我市一般乡镇卫生院配备药品200种以上,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250种以上,村卫生室配备123种以上,基本可满足村民用药需求;4.满足村民个性化的用药需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用药需求登记本,对于卫生院、村卫生室尚未配备但村民常用的药品进行登记,及时纳入本单位药品采购目录。
以上答复,如认为不清,可继续反映。
主办单位:市卫健委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