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工交财贸类13号)
索 引 号 | CJS001/2024-00016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19 18:27:16 |
名 称 | 昌吉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函(工交财贸类13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四次 答复 工交 13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常建文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13号《关于加强电瓶车安全使用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您提出的提案,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根据2024年昌吉市政府关... |
常建文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13号《关于加强电瓶车安全使用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您提出的提案,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根据2024年昌吉市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方案。同时成立以陈斌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认真办理,确保提案如期落实完成。
二、提案办理情况
接到提案后刘东江副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协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并按照“一提案一方案”原则,详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理办法,昌吉市公安局制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认真办理,确保提案落实完成。
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昌吉市公安局对相关点位、问题进行逐个调研研究并制定可行计划进行落实。
一、相关部门对电瓶车安全使用加大监管力度。
1.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时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头盔、未成年驾驶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源头治理:车辆管理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进行监督,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止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2.加强宣传教育
多渠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行驶及交通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现场教育:我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现场教育,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一是建立宣传阵地,以“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载体,每月针对辖区不同人群,通过进驾校、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面对面宣讲、开展座谈、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月至今,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20次。二是加强与各级媒体联勤联动,充分利用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每位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入脑入心,提升自我防范意识,1月至今,共发布警示案例视频158条,“昌吉市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40余条。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瓶车安全隐患排查和违法整治行动,如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驾驶人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违法违规载人。四是根据现代城市管理要求,加快地方交通法的立法,对于屡教不改的要依法惩处。昌吉市公安局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本着以教育宣传为主,惩戒处罚为辅。昌吉市公安局截至目前现场对违反道路安全行为文明劝导7万余次,执勤执法过程中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38342起,其中违停58432起,一般程序违法1046起,电动车违法7345起,扣留电动车4981余起,其他各类违法66538余起。
以上答复,如认为不清,可继续反映。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