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市开口笑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的公示
索 引 号 | CJS034/2024-00018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0 17:18:30 |
名 称 | 关于昌吉市开口笑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的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开口 食品 立案 | |
来 源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昌吉市开口笑食品有限公司不予立案的公示
2024年8月6日我局收到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H202404477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显示昌吉市福达商店销售的“美仁开口笑原味炒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
经查,昌吉市福达商店2024年6月18日从昌吉市开口笑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在其经营的商店待销售。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后,昌吉市福达商店擅自将其未按照储藏标准进行存放并进行销售。造成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抽检该批产品时,过氧化值超标。针对该批产品因储藏不当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行为,我局对销售方昌吉市福达商店已进行了立案处罚。对昌吉市开口笑食品有限公司因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不予立案调查。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