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3/2018-00004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14 20:43:59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安监管字〔2018〕18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安全生产执法 执法检查 公开 工作制度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安监局 | ||
昌市安监管字〔2018〕18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州、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我市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实施、切合实际、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作为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有效解决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现象。结合计划执法、暗查暗访、工作巡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监管执法方式,实现随机抽查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从而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随机抽查检查对象范围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结果。
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要求,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
一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辖区企业信息台账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企业结合监管执法实际,按不同行业领域分类分级。根据不同执法需求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或分类分级选取抽查对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二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身份证号、姓名、编制、职务等信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将执法检查人员按工作职责对应抽查对象类别进行分组。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对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二)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三)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和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选择名单。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监管执法力量的调配等因素。根据本部门监管力量、监管工作情况及监管对象特点等,合理确定采用“双随机”方式抽查对象的比例,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名录库中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投诉举报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和频发、受到过行政处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我局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对生产经营危险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党和国家重要政治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定向随机抽查。
(五)规范“双随机”工作程序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执法检查前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根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
3.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执法记录仪、执法文书等物品,并将检查情况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4.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应当于7日内在本局公示栏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三、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对“双随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双随机”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注重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务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自觉接受监督。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要通过公示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