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3/2018-00004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14 20:43:59 |
| 名 称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安监局 公开 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 情况的 | |
| 来 源 | 昌吉市安监局 |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局于2018年3月27日,对新疆虹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7项,下发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昌市)安监责改[2018]非3号,内容如下:
1.车间内废弃配件、发电机等应放置于库房内;
2.部分配电箱柜门损坏,箱门与箱体未接地;
3.车间内做为人员通行的皮带下方应搭建防护平台,不做为人员通道的运输皮带处应悬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4.宿舍、食堂、餐厅、办公室、浴室未悬挂相应管理制度,配电室内未悬挂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配电室管理制度;
5.粉碎车间配电室未设置应急灯;
6.厂内部分灭火器材过期失效;
7.粉料车间增加职业防护告知牌。
二、我局于2018年4月3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7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后,该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