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3/2018-00009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15 10:35:00 |
| 名 称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安监局 公开 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 情况的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局于2018年3月28日,对昌吉市鑫元源砂石料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项,下发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昌市)安监责改[2018]非4号,内容如下:
1.厂区内部分警示标示损坏;
2.蓄水池、沉淀池缺少警示标志;
3.配电室门无法正常关闭;
4.配电室内灭火器已失效;
5.配电室内杂物、积尘未清理;
6.企业证照应悬挂上墙;
7.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已变更,应及时变更任命文件;
8.建议企业开工后继续推进标准化工作。
二、我局于2018年4月4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8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后,该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