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3/2018-00009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4-15 10:35:00 |
| 名 称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安监局 公开 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 情况的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局于2018年3月29日,对昌吉市明兴矿业有限公司砂厂、新疆冶金建设公司砂厂、昌吉市金宝丰砂厂3家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7项,下发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昌市)安监责改[2018]非5号、(昌市)安监责改[2018]非6号、(昌市)安监责改[2018]非7号,内容如下:
新疆冶金建设公司砂厂:1.配电室门应外开; 2.运输皮带处悬挂“禁止通行”标志;3.通往砂机的道路被原料占用,应及时清理; 4.生活区增加垃圾桶; 5.砂机转动部位增加防护罩; 6.砂机处增加职业危害告知牌;7.生活区增加安全知识宣传栏。
昌吉市金宝丰砂厂:1.检修工人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2.厂区警示标志褪色或损坏,应及时更换;3.砂机处增加职业危害告知牌; 4.编制2018年安全投入计划;5.未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昌吉市明兴矿业有限公司砂厂:1.砂机处增加警示标志,更换褪色及破损的警示标志;2.砂机处悬挂职业危害告知牌;3.编制2018年安全投入计划;4.清理配电室杂物;5.库房零部件应摆放整齐。
二、我局于2018年4月5日,对3家企业进行复查,按照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共17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后,各企业均能够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