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3/2018-00006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14 17:22:29 |
| 名 称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安监局 公开 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 情况的 | |
| 来 源 | 昌吉市安监局 |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局于2018年5月26日,对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项,下发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昌市)安监责改[2018]危13号,内容如下:
1.部分应急演练与应急预案不符;
2.四氢呋喃收集桶敞口放置;
3.气体报警仪应校准零位;
4.特殊作业票应及时更新;
5.未开展重大隐患自查工作;
6.检维修作业增加风险分析、培训内容;
7.盲板作业证未按国家标准规范制定;
8.PBS车间二楼分水缸安全阀安装不正确,事故泄压无法使用;
9.天然气调压撬处应设置危险警示标识。
二、我局于2018年6月10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9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后,该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