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 索 引 号 | CJS024/2018-00013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12 12:33:39 |
| 名 称 | 昌吉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民政局 公开 开展情况 情况总结 | |
| 来 源 | 昌吉市民政局 | ||
自“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各类实施细则细化标准,统一调配。现将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建立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成果运用,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细则。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将有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25名。
四、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市直机关、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目前共登记名录314家。
五、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逐项明确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事项清单。
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动一体化。探索推进重点领域内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对相关部门系统内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执法队伍和职能整合归并,减少执法机构和队伍,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情况。
七、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公示抽查结果,方便群众监督,群众办事便捷化。
昌吉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