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3/2018-00011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14 17:55:51 |
| 名 称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安监局 公开 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 情况的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昌吉市安监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局于2018年11月29日,对昌吉州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项,下发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昌市)安监责改[2018]危30号,内容如下:
1.生产现场甲醛职业危害告知牌数据与实际不符;
2.甲醛生产车间甲醛浓度过高,未采取有效通风措施;
3.甲醛车间内洗眼器损坏;
4.可燃、有毒报警记录中无报警数值一栏;
5.现场员工对应急救援知识不熟;
6.正压式呼吸器无备用气瓶。
二、我局于2018年12月6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6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后,该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