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3/2019-00007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1 19:09:21 |
| 名 称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应急管理 公开 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 情况的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局于2019年3月22日,对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项,下发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昌市)安监责改[2019]危14号,内容如下:
1.落实四氢呋喃回收装置冷冻水系统安全阀根阀设置,安全阀放散管未安装;
2.桶装四氢呋喃充装台防爆接线盒未接地;
3.落实天然气阀组与燃气导热炉之间的距离与标准的符合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总平面布置图未设阀组位置;
4.落实可燃气体探头与可燃气体报警器声光报警的设置;
5.导热油炉高位槽温度、压力、液位控制等参数在燃气导热油锅炉DCS控制系统不显示,只在PBT DCS控制系统显示。
二、我局于2019年4月1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5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后,该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