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CJS003/2020-000036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12 11:32:02 |
| 名 称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应急管理 公开 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 情况的 |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我局于2020年5月28日,对新疆金阳印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项,下发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昌市)应急责改[2020]26号,内容如下:
1.部分安全警示标志缺失;该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电动吊葫芦防脱装置损坏;该项违反了《起重机安全规程》GB6067-2010的规定;
3.纸箱车间配电柜前杂物未清理,缺少绝缘垫;该项违反了《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的规定;
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该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5.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该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健全;该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7.未提供隐患排查台账;该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8.未提供应急演练记录;该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我局于2020年6月12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8项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后,该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
特此公告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