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
索 引 号 | CJS003/2021-00005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8 19:23:13 |
名 称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应急管理 行政处罚 事项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目录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1 | (昌市)应急罚[2021]1号 | 昌吉市鑫元源砂石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元建拒绝、阻碍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检查案 | 罚款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昌吉市鑫元源砂石料有限公司时,昌吉市鑫元源砂石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元建拒绝、阻碍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检查。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 | 昌吉市鑫元源砂石料有限公司 | 916523015991966X0 | 郑元建 | 作出给予郑元建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1.4.21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正常 | 652301 | |
2 | (昌市)应急罚[2021]2号 | 新疆豫丰源铸造有限公司未对行车吊钩防脱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案 | 罚款 | 2021年8月17日,昌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豫丰源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行业吊钩均无防脱钩装置,没有安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 该企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第三项的规定; | 新疆豫丰源铸造有限公司 | 916523013969254632 | 包会峰 | 作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1.8.27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正常 | 652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