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六位一体”新格局 积极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索 引 号 | CJS016/2021-0001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25 14:04:19 |
名 称 | 打造“六位一体”新格局 积极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格局 积极推动 综合执法 执法工作 再上新台阶 | |
来 源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汇报——
打造“六位一体”新格局
积极推动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昌吉市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优化发展、便捷高效服务和法制政府建设这一主线,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执法队伍现状,致力于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从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入手,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做了初步尝试。2003年在原城建监察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11年,经自治区、州编委批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组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科级建制。2012年8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了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定”方案,所属事业单位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下设8个中队。主要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行政、广告牌匾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建筑施工工地和建设单位等9类12项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有效推动了执法层级的精简、执法重心的下移、监管秩序的规范,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整合职能,实现“一个部门管城市”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理顺城管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的精神,我市着眼于管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结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对全市重点推进综合执法的工商、卫生、资源环境、城乡建设等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领域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赋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9大项89小项管理职责。通过整合资源、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建立了“属地管理为主体、行业权属为主责、综合协调部门指导、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城管部门综合监管”科学的城市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按照疏堵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宣传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敢于碰硬。近几年,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清理陈旧破损、不规范店堂牌匾、灯箱、地名标牌14188块;清理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乱摆乱放38602起;查处违法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153起,查处违章占道停车8366起、重型车辆驶入市区城市道路1230起,初步实现了“大城管、大监察、大服务”的工作格局。
二、整合力量,实现“一支队伍抓执法”
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所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69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随着昌吉市不断的繁荣发展,总人口高达60万,建成区面积增加到60平方公里,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日趋凸显。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多个相关部门执法队伍,结合违法案件的季节性及不同特点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适度分离,强化了行政执法局在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的作用,有效解决了机构虚化、职能弱化的问题。同时,我市探索、创新联合执法工作联动机制,制定《关于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形成工商、公安、食药、环保等多个部门协调联动,以“政治强、纪律严、业务精、作风正”为标准的准军事化管理是这支联合执法队伍的体现,重要节点执法队伍实现统筹使用。同时,聘请70名协管员,壮大了城市管理队伍。联合执法和新增协管的举措,基本形成了日常管理有序,联合执法迅速有力的一支队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下移重心,实现“一支力量强基层”
为高效开展重大事项及特殊节点的执法联动、执法协作。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将城市管理关口前移,执法力量下沉。自2011年起,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区划派驻执法中队,高新区和2个乡镇也派驻了执法中队,近80%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充实了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进一步发挥了基层属地化管理的优势,保障了城乡结合部及区域面积较大、人口较多街道的执法需求,优化了城管执法力量的配置,有效缓解了基层反映较为强烈的“看的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乡镇、街道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协调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有效督促执法联动各责任单位高效处理城市管理存在问题,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2011年以来,行政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积极协作,共同做好违建整治工作,共查处城中村、城区违法建设1139起,拆除面积266443.27平方米,近两年全市无新增违法违章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在日常工作中是一支城市管理队伍,清摊点、查违建,面对特殊节点又是一支维稳队伍,站卡点、巡马路,做到城市管理和维稳防控相结合,构建相互配合、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四、强化监管,实现“一套清单管权责”
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为突破口,着重理顺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执法部门主体责任,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使监管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清晰明确,管理到位,并将职能重点转向更加注重动态管理与执法。我市明确了部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主体责任,逐项制定监管办法,从而使“小执法”转向“大监管”。同时,全面推行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采用“三报三审、审评结合”的办法,联合相关单位、专家和学者组成评审组,对城市管理行政权力种类、依据、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等进行审核,对权责事项梳理不规范、划分不准确、梳理不全面及责任事项缺失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形成了权责清单,共梳理出权、责事项89条,逐一展开评审,予以公示,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网格,实现“一个平台管秩序”
城市发展现状要求对城市管理信息有一个整体、全面、直观的认识,对现存的问题及时细化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精确预见。我市不断探索,投入资金1200万元建设数字化城管系统,于2013年11月投入使用。2015年4月,经住建部和科技部审批昌吉市正式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目前正在建设当中。通过运用信息化技术有效解决了决策和人员、物资调度的高效化,沟通与控制的实时性和存储与检索的条理化。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依托数字化城管系统,结合车辆巡查、徒步细查等方式,人员运用城管通、微信等方式实现信息快速传递、问题及时处置。同时,投资60万元建成数字集群无线通信系统,为各执法中队配备电脑20台,组建完善数字化城管二级平台,夯实了局机关、科室、大队、中队各级数字化城管案件办理责任,实现了高效运转,使管理技术和管理手段更加现代化、自动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办案总数和办结率在全市年底案卷评审活动中均名列前茅。在此基础上,建立网上信息采集和资源共享等电子网络运用,通过公安监控及时掌握违法违章信息,回复电话举报600余起,处理数字化城管交办事项13100余起,处理“12319”城建热线500余起,办结回复率100%。
六、健全机制,实现“一套机制见长效”
当前,在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有新的要求。我市注重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相继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与考核制、罚缴分离制、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编制了《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按照“培训有制度,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奖惩有措施”的管理运行目标,做到以制度规范人、以制度约束人,使队伍建设外有压力,内有动力,为完成行政执法任务和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同时,注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将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整理印制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用法律法规汇编》,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始终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秉公执法,始终要求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和工作要求,2012年以来,累计查处一般程序违法违章案件8166起,案卷文书严谨统一,行为准则科学明确,案件办结率100%。有效推动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运行的进程。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不断改善,昌吉市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个别区域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权责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整合力量,在乡镇设置行政执法局派出机构,把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乡镇统筹指挥执法队伍的能力,遵循“属地化、网格化”的思路,构建“及时发现、处置高效”、“全方位、立体化”的管控网络,同时,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拓宽执法范围、拓展执法内容、提高执法水平、完善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城管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联系机制,打造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