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卫健委2020年11月行政处罚公示
索 引 号 | CJS017/2021-00048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0-11-30 11:51:40 |
名 称 | 昌吉市卫健委2020年11月行政处罚公示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0 11 行政处罚 | |
来 源 | 昌吉市卫健委 |
昌吉市卫健委2020年11月行政处罚公示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案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
状态 |
1 | 昌吉市火地晋中医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 | 新昌市卫医罚【2020】12号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昌吉市火地晋中医诊所 | 92652301MA78A8MDXW | MA78A8MDX |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2020.11.02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 ||
2 | 牙斯恩.卡合依甫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案 | 新昌市卫医罚【2020】16号 |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牙斯恩.卡合依甫 | 罚款人民币3万元、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2020.11.02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 ||||
3 | 昌吉市第一中学校九年级4班、八年级4班、七年级5班、高一14班、高二9班、高二14班课桌、课椅仅设一种型号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案 | 2020110217510665111703 | 警告 | 昌吉市第一中学校九年级4班、八年级4班、七年级5班、高一14班、高二9班、高二14班课桌、课椅仅设一种型号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案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吴少白 | 警告 | 2020.11.02 | 昌吉市卫健委 | 结案 | |||
4 | 昌吉市第九中学高一1班、高一3班、高一5班、初二7班、初二8班、初一2班教室课桌、课椅仅设一种型号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案 | 2020110318004465111703 | 警告 | 昌吉市第九中学高一1班、高一3班、高一5班、初二7班、初二8班、初一2班教室课桌、课椅仅设一种型号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案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杨德刚 | 警告 | 2020.11.03 | 昌吉市卫健委 | 结案 | |||
5 | 昌吉市第十小学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案 | 2020110412412765111703 | 警告 | 昌吉市第十小学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案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赵湘淩 | 警告 | 2020.11.04 | 昌吉市卫健委 | 结案 | |||
6 | 昌吉市厉氏口腔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案 | 2020110419305965111903 | 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厉氏口腔医院 | 91652301734474942G | 警告 | 2020.11.04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 |||
7 | 昌吉新时代妇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符合要求案 | 2020110412044565111903 |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设置不符合要求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新时代妇科医院 | 91652301787625097L | 警告 | 2020.11.04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 |||
8 | 昌吉市佳康医院违反传染病疫情控制相关规定案 | 2020110414141265111903 | 违反传染病疫情控制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 | 市佳康医院 | 警告 | 2020.11.04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 ||||
9 | 昌吉市延安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设置不合理案 | 2020110917455065111903 |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设置不合理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 | 延安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警告 | 2020.11.10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 ||||
10 | 北京南路街道文化宫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案 | 新昌市卫医罚【2020】09号 |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北京南路街道文化宫社区卫生服务站 |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 2020.11.23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 ||||
11 |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嘉顺社区卫生服务站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新昌市卫医罚【2020】17号 | 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 市建国路街道嘉顺社区卫生服务站 |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 2020.11.23 | 昌吉市卫健委 | 已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