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 CJS021/2023-0000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16:44:22 |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意见的公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公开 昌吉市 农村 供水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草案 | |
来 源 | 昌吉市水利局 |
为加强昌吉市农村供水管理,发展农村供水事业,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饮用水安全,切实提高农村饮水质量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昌吉市水利局起草了《昌吉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5日,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2日,在此期间,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相关意见:
一、将意见通过邮箱发至“2375400698@qq.com”电子信箱,并请注明“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直接书面递交到昌吉市农村集中供水中心(昌吉市长宁南路62号土管大厦6楼)。
对管理办法提出意见的文本要求(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意见):
1.请如实注明真实名称/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地址、日期。
2.针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需修改及调整的部分,在书写意见时要求字迹清晰,表达内容明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张成 联系电话:0994-8280008
传真:0994-2347254 邮 箱:2375400698@qq.com
附件:《昌吉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