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政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计划
| 索 引 号 | CJS024/2025-00004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4 19:06:40 |
| 名 称 | 昌吉市民政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计划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民政局 2025 行政执法监督 计划 | |
| 来 源 | 昌吉市民政局 | ||
昌吉市民政局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昌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核心,以增强民政干部法治意识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实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确保对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全面覆盖,提升执法效能,保障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民政局党组书记黄金龙担任组长,局长孙卫华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袁博担任,联络员由社会组织科科长宁娟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联络,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三、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一)成立执法监督小组
1.社会组织监督组组长:宁娟,成员:蒋桂生、李泽发;
2.养老机构监督组组长:张则瑾,成员:牛倩、伊力亚斯;
3.社会救助监督组组长:齐力瑶,成员:马英芳、王颖;
4.殡葬行业监督组组长:李明,成员:孙艳琳、帕提古丽、杨福亮;
5.社会福利机构监督组长:袁娟,成员:黄磊、常玉波;
6.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组长李长启,成员:滕志强、吴霞、李勇、陈新民、李洪鑫、李慧东、阿依努尔。
(二)行政执法监督内容
(一)加强执法主体和程序监督。一是主体资格监督,检查民政局执法人员是否具备合法的执法资格,是否参加司法局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执法证件,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确保执法活动由具备法定资格的人员实施。二是对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监管、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的程序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到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定时限、工作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执法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加强执法依据和裁量权监督。一是依据准确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无误。严格依照准确、有效的法律依据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公信力。二是裁量权合理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是否合理、公正,是否存在同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大过轻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情况。例如,对于相同或类似的违法行为,不同执法人员作出的处罚结果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有合理的解释和依据。
(三)加强执法行为和结果监督。一是行为合法性监督,监督执法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比如,是否存在民政部门越权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事项进行执法,或者对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推诿不履行的情况。二是结果有效性监督,关注行政执法是否有效维护了民政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例如,对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进行处罚后,是否促使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自身运作。
(四)加强执法案卷和公示制度监督。一是检查执法案卷的制作和管理是否规范,包括案卷材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准确完整、装订是否规范等。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定期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将民政“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
(五)加强执法队伍和作风监督。一是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民政部门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等队伍建设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是否能够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执法作风监督,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粗暴、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六)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一是对民政局重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调研、论证、决定等全过程监督,做到监督无死角。涉及民政事业发展、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社会救助标准调整等,实施重点监督。二是合法性审查监督民政局行政执法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情况,包括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管理等领域的执法依据。三是按照监督检查计划,通过文件审查、案例抽检、执法人员访谈等方式全面开展监督工作并详细记录,切实保障民政局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监督小组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监督意识。执法监督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执法监督能力。严格遵守执法监督程序和纪律,做到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通报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共同推进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四)注重整改落实。对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2025年2月24日
昌吉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