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林草种子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 索 引 号 | CJS605/2025-00006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日期 | 2025-10-31 17:24:51 |
| 名 称 |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林草种子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林业 草原 2025 种子 抽查 结果 | |
| 来 源 |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 | ||
为依法履行对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职能,规范种苗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林检中心执法人员组成抽查检查组,于2025年6月-10月期间,对昌吉市本级核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现将林草种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单位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林检中心对昌吉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行动,本次抽查检查昌吉市对本级正常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128家单位,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中,随机抽查比例按被许可人名录库中被许可人的数量确定的原则,昌吉市按照20%标准,结合日常工作对3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实地检查,30家企业为:昌吉市新盛林苗木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昌吉市聚友苗圃、昌吉市绿友苗圃、昌吉市荣福苗圃、昌吉市茂源苗圃、昌吉市洪杰苗圃、昌吉市庞家苗圃、昌吉市博斯坦苗木专业合作社、昌吉市百惠苗圃、昌吉市森茂源苗圃、新疆学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森茂苗木繁育场、昌吉市紫叶苗圃、昌吉市鑫满意苗圃、昌吉市宏盛源苗木专业合作社、昌吉市荣锦萱苗圃、昌吉市博艺花木种苗繁育场、昌吉市绿美苗木花卉中心、新疆福润和苗木专业合作社、昌吉市绿林苗圃、昌吉市博飞苗木园、昌吉市雪银苗圃、昌吉市淼森苗圃、昌吉市沣笼育苗专业合作社、昌吉市双明珠苗木专业合作社、昌吉市翰林苗圃、昌吉市向氏苗圃、新疆沃尔曼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昌吉市森之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昌吉市天宸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随机抽查检查执法人员:李跃忠、谢江生、胡荣梅、张雪荣
二、检查内容
(一)被抽检单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范使用情况(是否按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建立情况(“一签两证”及自检制度执行情况)。
(三)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被抽检单位情况介绍,包括生产经营品种、数量、销售额、合作单位等;检查依法依规从业情况,包括许可、标签、档案、自检等制度落实情况。
(二)现场查看被抽检单位生产基地、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查阅生产经营档案。
四、被检单位检查结果
(一)昌吉市新盛林苗木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昌吉市聚友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三)昌吉市绿友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全,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四)昌吉市荣福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全,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五)昌吉市茂源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生产、经营记录不全,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六)昌吉市洪杰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七)昌吉市庞家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经营档案不齐全,缺失自检记录。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八)昌吉市博斯坦苗木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基本齐全,需进一步规范整理。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九)昌吉市百惠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昌吉市森茂源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一)新疆学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票据缺失。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二)昌吉市森茂苗木繁育场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自检记录缺失。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三)昌吉市紫叶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四)昌吉市鑫满意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五)昌吉市宏盛源苗木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六)昌吉市荣锦萱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七)昌吉市博艺花木种苗繁育场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八)昌吉市绿美苗木花卉中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有,未整理。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十九)新疆福润和苗木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标签缺失缺失,生产、经营资料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昌吉市绿林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自检记录无。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一)昌吉市博飞苗木园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二)昌吉市雪银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相关标签未入档、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三)昌吉市淼森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自检记录无。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四)昌吉市沣笼育苗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生产、经营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五)昌吉市双明珠苗木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六)昌吉市翰林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相关标准未入档、自检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七)昌吉市向氏苗圃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生产、经营记录不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八)新疆沃尔曼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二十九)昌吉市森之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三十)昌吉市天宸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一是现有资质、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按照行政许可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档案资料齐全。三是无违法或被处罚记录。
五、有关要求
各被抽查单位需高度重视,保持好的做法,同时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意识,规范、依法、诚信经营。被抽查单位需在通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上报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检疫中心。
联 系 人:李跃忠 张雪荣
联系电话:0994-2596908
电子邮箱:107200255@qq.com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