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加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9/2019-00000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加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加强 财政 农业农村 优先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06-01 12:22:40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印发《昌吉市加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吉国家高新区党工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直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昌吉市加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会议研究通过,经市分管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昌吉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0日
昌吉市加强财政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区、州党委一号文件精神,现就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着力优化农业农村结构,创新投入方式,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评估财政收支状况、集体经济能力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筹资渠道、负债水平。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着力构建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二、完善农业农村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1.强化公共财政投入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政府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紧扣全市乡村振兴投入重点,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设立市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 创新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着力支持构建财政、基金、银行、保险、担保“五位一体”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加快我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融资担保增量奖励、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政策,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担保规模。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紧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力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集聚各级各类资源助力我市乡村建设。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
(一)大力支持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3.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按照“优粮棉、兴种业、强特色、精加工、促旅游”的思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好小麦补贴政策。加快补齐水利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加快推进三屯河灌区续建配套、农业高效节水等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支持小型水库隐患整治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统筹调整优化区域产业结构,保障有效供给,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制种基地,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转变,提高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现代种业、葡萄酒、粮棉油加工等产业,做强加工番茄、籽用南瓜、林果业、种苗花卉、水产养殖业等特色产业,推动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启动实施畜牧产业园项目,振兴奶业发展,依托天山畜牧公司优质畜种资源,改良优质肉牛肉羊,扩大种牛、种羊、种禽发展空间。大力培育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物流等产业,启动全天候工厂化渔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冷链运输等新业态,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5.强化科技支撑引领。加强与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中国农科院西部农业研究中心科技合作交流,示范推广精量播种、智能灌溉、无人机飞防等技术,集成应用农业物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打造精准农业示范区。坚持质量兴农,持续抓好非洲猪瘟、苹果枝枯病等动植物疫病防治,加强对农资、农产品的全过程监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
6.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作用。建立农业保险体系,认真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开展大灾保险、全成本保险、制种保险等试点;加大对商业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重点实施好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加快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全程服务、全程托管等方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和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加大对气象为农服务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二)着力支持乡村绿色发展
7.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全市所有自然村“院里院外、房前屋后”为重点,全面开展清洁厕所、庭院整治行动,推进大棚房、空心房、危旧房清理整治,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以州市示范村为重点,推进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实施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治理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打造和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样板村。建设一批“四美两园”美丽乡村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环保局、妇联
8.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工程。实施条田林网化,加快推进农村路旁、村旁、屋旁、渠塘旁及河道绿化美化,实现村庄之间、居民点之间绿带相连,建设美丽乡村、绿色家园。每年改善35%的村庄,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田防护林占耕地比例达到8%以上。强化生态林业建设。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支持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强化森林灾害预防治理,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效益提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9. 加快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能力建设、技术推广、政策配套、科技研发等工作措施,遏制面源污染增量、减少面源污染存量。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和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环保局
(三)着力支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0.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文化惠民政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开展文艺小分队下基层演出、体育活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全面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文旅局
11.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改善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政策倾斜、待遇补助、专业引领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人口全覆盖,巩固和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建立健全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12.支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促进实现“老有所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水平。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实现“病有所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残疾人保障、社会救助和福利政策,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危房改造政策,促进实现“弱有所扶”。落实移民补助政策,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四)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13.支持加快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促进农村产权顺畅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扩大承包土地经营权能,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渠道开辟农民增收致富途径。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在全面完成确权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登记颁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14.支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机制,优化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绩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的培养培训,支持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实施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计划和乡村财会管理“双基”提升计划。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
(五)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15.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的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并落实资金管理政策。严守脱贫攻坚目标标准,既不盲目提高目标,也不随意降低标准。优化各类扶贫资金支出安排,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项目并安排资金,把有限的资金花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扶贫办
四、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政策成效
16.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监控,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多层次的检查监督机制,加强涉农资金事前、事中监管,充分借助审计、纪检监察等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涉农资金项目管理中大力推行公示公告公开,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严肃财经纪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及时有序的风险应对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重大业务开展监控。推动涉农资金业务内控建设向基层财政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着力加强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加大政策协调力度,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制度,助推乡村振兴。
20.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及时沟通会商,加强协调合作,提高工作成效。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保障,相关配合部门要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各渠道资金,拓展资金来源,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分指挥部为平台,加强财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各项资金和政策的统筹与衔接,提高工作成效。
21.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和政策情况的宣传,传递明确信号,形成良好宣传导向。及时总结财政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认真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政协办,市纪委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存档(二)。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