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管系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6/2019-00002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在城管系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城管系统 开展 环境卫生整治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12:25:09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丰硕成果,为市民创造舒适、清洁的工作生活环境,现决定在城管系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9年3月25日-4月25日(3月29日、4月5日、4月12日、4月19日全天集中整治)。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市容市貌的管理
1.无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非机动车辆占压人行道、破坏市政园林绿化设施等行为;
2.无残垣断壁、乱挂乱画、私搭乱建和违规饲养畜禽现象;
3.车辆停放整齐,无违章停车现象;
4.无乱抛撒、无带泥上路、无遮盖篷布、无偷倒乱倒、无垃圾渣土暴露等现象;
5.依法查处建筑工地围挡破损、不合格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6.无非法小广告,无“六乱”现象;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邢磊
(二)市容环境卫生的清理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整洁,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
2.加大城市主次街道及背街小巷卫生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力度,主次干道达到无浮尘的要求。
3.对交通护栏、果皮箱、公交站台棚厅进行清洗,主要街道巷道两侧建筑物清洗干净、整洁美观;
4.无非法小广告,无“六乱”现象;
5.公共厕所管理规范,符合卫生要求;
6.环卫设施齐全。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且箱体干净无损坏,周围无乱扔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责任人:赵俊
(三)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修剪死树枯枝;做好园林绿化区植被、灌木丛、绿化带、游园内的卫生保洁,无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责任人:马振波
(四)主次干道和街巷的整治
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普遍硬化。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政养护管理中心
责任人:丁建华
(五)广场、公园的管理
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城市河道、湖泊等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园内植被无死株、枯株现象;
责任单位:广场景观管理服务中心、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人:叶娟、李勇
(六)爱国卫生管理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符合技术要求;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所有场所窗明几净。办公区域、会议室、活动室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禁止摆放烟灰缸,杜绝吸烟现象,垃圾箱、花盆内无烟头。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亲力亲为,亲自抓好任务分解,抓好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卫生月集中整治工作并形成工作总结于2019年4月25日19:00前报市政公用科,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报邮箱:674413823@QQ.COM。
(二)齐心协力,加强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卫生月整治的重要意义,思想上、认识上重视起来,积极行动,凡事以大局为重,鼎力支持,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深入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各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持续开展卫生整治工作。局督查室、市政公用科开展全方位、全天候、高频次的督导检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定时间,监督整改。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