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CJS016/2020-000044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违法建设 整治 工作方案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11:16:30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陕西秦岭北麓西安境内别墅问题教训,严厉打击昌吉市违法建设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建成区内存在的违法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行为开展了整治工作,为后续依法依规开展拆违防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按照统一要求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90%,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任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方针,通过继续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用地和建设的观念,继续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拆除机制和问责制度,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建立查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和常态化。对整治范围的存量违法建筑依法依规拆除的同时,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努力实现禁增量、消存量的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长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查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推进“两违”整治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切实抓好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拆除计划,分批次进行拆除。
(三)坚持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市民群众、村民,积极参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认知度。
(四)坚持集中力量、齐抓共管。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及时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拆除一处、教育一片、惩戒一方的威慑作用。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沿线、乡镇集镇区和乡镇重点部位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四、组织领导
成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中队开展“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邢 磊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陈飞
王 冬 综合执法大队中层
王金柱综合执法大队中层
成 员: 杨京华 大队办公室主任
杨 雁 大队业务科科长
任晓军 延安北路中队中队长
郑东升 宁边路中队中队长
赵 龙 北京南路中队中队长
王金柱 建国路中队中队长
李永亮中山路中队中队长
王朝辉 绿洲路中队中队长
刘 峰 机动中队负责人
曹明年 农业园区中队中队长
张 乾 高新区中队中队长
马 彦 大西渠镇中队中队长
李智钢 三工镇中队中队长
李德新 二六工镇中队中队长
张 勇 佃坝镇中队中队长
姚建辉 硫磺沟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综合业务科,办公室主任由邢磊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杨京华、杨 雁、王春梅、狄李圣洁。
五、工作职责
执法大队各中队中队长是各辖区“两违”整治第一责任人,各中队具体负责各自领域“两违”整治的巡查、制止、摸排、查处、建立台账,并配合各乡镇、街道对违法违章建筑实施依法拆除工作。
1、巡查摸排的标准,各中队根据巡查区域逐一排查,做到无漏点、盲点。建立详细的台账,一户一档。
2、跟进摸排进度,详细说明案件进展或处理意见,计划拆除时间。
3、建立拆除、销号台账,做好拆前、拆中、拆后的图片印证材料,要与摸排台账相对印,拆除一起,销号一起。
4、摸排、拆除、销号要有书面说明,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内容以拆除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信息,拆除面积、结构、拆除图片为主。
六、工作阶段及步骤
(一)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期(2020年4月—2020年10月)
1、各中队对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沿线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进行逐一、全面的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锁定各类违法证据,摄取影像、核定面积、对违法建筑性质分类统计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实情。
2、对存量违法建设,各中队要完善台账管理,明确违法建设拆除计划和分阶段处置任务,压实违法建设处置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坚决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3、对新增违法建设,各中队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网格化巡查管控机制,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加强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手机APP、微信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快速拆除机制,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要立即予以制止,坚决刹风止乱。
4、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整治和治理力度,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分时段分步骤依法依规实施拆除,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明显治理成果。
5、各中队对体量较小,无需进行立案调查的违法建筑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拆除;对体量较大,需进行立案调查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已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要进行及时归档,形成一户一档。
(二)督查督导期(2020年4月-2020年11月)
大队综合业务科会同大队办公室、机动中队成立专项督查督导组,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导致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依法查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构成犯罪的,大队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袒护包庇。
(三)检查考核期(2020年12月)
将“两违”整治工作阶段性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各中队考核管理办法中,对于弄虚造假、虚报瞒报拆除数据的及未按计划时限完成拆除任务的将扣除相应分值。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中队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实施问责,实现违法建设行为城乡统筹监控,全方位管控。
七、工作要求
(一)增强拆违意识。各中队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中所反映的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严重问题,清醒认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既包括政治上的问题,也包括行政业务上的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和决策上来,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细致安排,齐心协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中队根据此方案和拆除计划,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发现违法建设要及时责令停工,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推进依法依规。各中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程序,严格履行事先告知、限期拆除、依法查封、强制拆除等执法程序,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确保私搭乱建整治工作有序稳妥进行。
(四)强化部门联动。大队各中队要与职能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执法,变分项管理为统一管理,切实提高执法效果。
(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知法、用法、守法。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监管,防止别有用心群众伺机炒作、恶意攻击,确保“两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严格追责问责。各中队要认真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使命、严肃政治要求,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导致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依法查处的,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袒护包庇。
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