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书面评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29/2020-00002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书面评查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学习宣传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3 20:05:13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书面评查工作的通知
昌吉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书面评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现就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书面评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时间
2020年9月25日至12月20日。
二、评查范围
(一)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组织领导的情况;
(二)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分行业、分类别、分领域学习宣传民法典,确保本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的情况;
(三)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模范遵守民法典,纳入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的情况;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国家机关的共同任务,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宪法学习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的情况;
(五)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进网络、进公共场所的情况;
(六)积极创新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形式和手段,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开展民法典网上访谈、以案说法、知识竞赛、视频展播等活动的情况;
(七)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结合“访惠聚”驻村队、“民族团结一家亲”结亲活动、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以生动事例、鲜活语言讲述民法典故事,解读民法典精神,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和覆盖率的情况;
(八)认真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民法典宣传专栏,制作和播放民法典宣传节目、刊登民法典宣传文章,为全市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的情况;
(九)保障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主要包括民法典宣传资料的购买、编印,打造民法典主题公园和广场等情况;
(十)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特色工作与建议意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评查内容逐项逐条做好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在评查工作结束后,结合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依委办〔2020〕4号)要求,一并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20年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邮箱cjsfxk@163.)报昌吉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电话:0994-2527386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统计表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