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第一批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1/2021-000028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第一批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组织 十四五 术中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30 13:23:48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第一批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商信局: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题、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工业强基增效、转型升级,围绕自治区十大重点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创新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1年自治区工信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继续开展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园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做好本区域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各县(市)、园区要认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及推荐意见,报州工信局装备与科技质量科。
四、根据自治区要求,申报工作需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同时进行(详见附件4),由各县(市)、园区初步审核通过并推荐上报的企业,需在该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州工信局装备与科技质量科
联 系 人:王玮中
联系电话:0994-2353785 18109949933
附件:1.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网上申报指南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1日
附件1
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区内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有完善的企业经营机制,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水平在区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
(五)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并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有明确的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2)涉嫌涉税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5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八)建筑企业当年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资质为一级及以上,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达到工程结算收入的0.3%以上;信息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信息、物流企业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
附件2
《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职责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包括:技术中心经费、人员、仪器设备、设备原值、场地等。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兵团各师市发展改革委、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附件3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2021)年度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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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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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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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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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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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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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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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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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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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定量数据名称 |
单位 |
数据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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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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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利润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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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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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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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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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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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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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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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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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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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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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产品销售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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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产品销售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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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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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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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职工总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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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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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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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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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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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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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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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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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技术中心硕士以上学历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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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
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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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技术中心在区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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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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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认证实验室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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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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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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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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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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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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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企业获得的自治区级以上驰名商标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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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企业获得的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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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获国家、自治区、兵团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优秀新产品奖项目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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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表
附表1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信息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技术职称 |
工作时间(人月) |
主要从事的开发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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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对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单位名称(系、专业或部门) |
合作对方联系人 |
合作对方联系电话 |
合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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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作方式:①共同研究开发;②委托对方开发
附表3 技术中心专家表
序号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工作部门 |
职务 |
技术 领域 |
专家 类型 |
电话 |
企业外专家请注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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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家类型指享受国家、自治区政府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以及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人才、博士、在站博士后。
附表4 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信息
序号 |
发明专利名称 |
申请国别 |
申请号 |
授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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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附表5 通过国家或自治区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认定机关名称 |
认定证书号 |
是否对外服 务及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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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6 拥有的国家、自治区驰名商标、名牌信息
序号 |
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名称 |
评定机关 |
认定时间 |
证书或文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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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企业拥有的国家自治区驰名商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注2:企业拥有的中国、新疆名牌产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7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
序号 |
申请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国别 |
申请号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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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专利类型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注2:当年指2020年
注3:受理的发明专利需提供受理证书复印件
附表8 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类型 |
标准号 |
主持或参与 |
颁布年月 |
是否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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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注2:三年内指在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内颁布的标准
注3:需提供标准名称和能证明企业作用的资料复印件
三、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2、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附件4
网上申报指南
(一)申报网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
(二)申报流程:打开网站→注册登录→法人办事→部门分类→自治区工信厅→选择事项性质→行政确认→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提交
(三)企业账号信息由各企业自行注册并保管
(四)各地主管部门按照政务网管理权限对所属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与推荐意见推送至自治区工信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