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昌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20/2022-00005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解除昌吉市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污染 天气 黄色 应急 响应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2-12-10 14:31:18 | |
发文单位 |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昌吉州空气质量评估和重污染天气预测联合会商结果,受冷空气过程影响,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好,“乌-昌-石”区域达到解除黄色预警条件。
按照《关于解除自治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函[2022]12号)的有关要求,经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昌吉市于2022年12月10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III级应急响应)。
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昌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