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29/2022-000019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法治 宣传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依委办〔20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11:06:13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司法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国家高新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昌吉市“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昌吉市“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法治昌吉建设,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州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昌吉州“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工作方案》(昌州依委办〔202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通过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吉、法治昌吉,推进昌吉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突出宣传与维护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讲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讲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讲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讲乡村振兴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讲党内法规,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培训
从2022年5月份开始,自治区每月9日、19日、29日开展面向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
培训对象: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和人民调解员。
培训时间:每月9日、19日、29日16时(遇节假日顺延一期,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培训方式:线上教学为主、现场教学为辅。线上培训依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视频专网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远程数字专用频道组织实施。
培训地点:各级各部门(单位)综治视频专网会议室、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治视频专网会议室、各级党委党校。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
6月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法治大培训、大学习活动。
1.书记法治讲坛
开设党委(党组)书记讲坛,每年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一堂法治课。
培训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
培训时间:12月31日前
培训对象: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法律专家讲坛
各部门(单位)邀请昌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或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学者,对本单位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坚定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
培训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提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培训时间:12月31日前
培训对象: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3.法律实务讲坛
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行政执法实务讲座,充分发挥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和骨干作用,通过分析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理、以案释法,分析案件办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交流案件办理中的经验做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培训内容: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
培训时间:12月31日前
培训对象: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人员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积极开展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有效解决宣讲“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
1.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示范课活动,推选工作成效明显的法治副校长讲示范课,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每年组织开展1次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团委
(3)各级中小学校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5.4”青年节、“6.1”儿童节、“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节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宪法晨读、法治班会、法治手抄报比赛、法治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等法治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昌吉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提升实践活动频次和教育基地使用率,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司法局
2.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
(1)继续落实《关于印发<昌吉市今冬明春开展全民法治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市依委办〔2021〕5号)要求,常态化开展宣讲活动,确保到2023年村(居)民法治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各部门、各单位
(2)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常态化宣讲活动,实现法治宣传进机关(机关工委负责)、进单位(人社局负责)、进学校(教育局负责)、进农村(农业农村局、组织部负责)、进社区(民政局、组织部负责)、进企业(商务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进公共场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工信局负责)、进媒体(宣传部负责)、进网络(网信办负责)、进宗教活动场所(统战部负责)、进军营(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进景区(文旅局负责)、进万家(各部门单位负责),各部门(单位)要制定横向到各科室、纵向到各系统行业基层治理最小单位和村(社区)的法治宣传方案,要逐级下沉一级开展普法工作。活动方案6月6日前报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3楼313室)。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各部门、各单位
(3)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每年进行巡回宣讲、举办法治宣讲专场报告会。
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司法局、教育局
(4)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举办一堂法治讲座、一场普法宣传、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次法治服务。
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司法局、教育局、团委
(5)坚持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律师坐班现场咨询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开展一对一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各级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大篷车”,配合巡回宣讲和各部门(单位)分众式宣讲,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资讯,提供法律援助。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6)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建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建设1个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各系统(部门、行业)建设1个行业精品法治文化阵地;县市“五个一”,乡镇(街道)“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全覆盖;每月25日“电子屏法治宣传日”规范播放各类法治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7)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利用各类博物馆、展览管、展厅等平台,举办法治文化主题展览;每年组织开展1场法治主题的“百姓大舞台”活动;在重大节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鼓励群众自发组织、自编自演,开展花儿、麦西来甫、阿肯弹唱、冬不拉以及“马背宣传队”等富有昌吉地域和民族特色品牌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法治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及征文、书画、摄影、微视频、微电影、情景剧、漫画、小品、H5作品比赛、展播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8)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化部门要组织文艺演出团体、各类媒体,创作、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节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和在线学习网络平台开展宣讲,围绕宣讲重点内容,组织拍摄1-3分钟的微视频,在各级官方新媒体平台推出,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依法治市办要围绕群众法治需求,创作普法短视频,在“法治昌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其他各级官方新媒体平台要大力推广本地法治宣传视频、动漫等,推动树立本地法治宣传品牌。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各部门、各单位
(9)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参与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实践中深化认识,提升法治素养,促进依法治理。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10)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编印的“八五”普法系列学习宣传资料,为基层提供权威、准确的学法资料。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增强法治思维,履行主体责任。要按照“条块结合、系统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的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级下沉,点面结合,精准分类,科学施教,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实现各领域、各类主体全覆盖。
(二)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常态长效。建立“部门学法双清单”机制,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必学法律法规清单,各部门(单位)自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和服务群众需要的法律法规建立自选清单,组织干部常态化学习“学法双清单”内容。建立“学考评估常态化”制度,每年依托昌吉州党员干部在线学习考试智能管理系统开展两次法治考试,组织部门对测试不合格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落实公职人员日常学法和年终考法制度,全市各级公职人员利用“法宣在线”平台开展网络学法,年终进行学法考试,实现常态化学法。
(三)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实效。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实际运用,把“法治讲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述法述职、法治督察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成果研讨交流会,履行大讲堂和普法基层行相关职责到位、法治宣传成效明显的单位做经验交流,推广好的做法,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昌吉的浓厚氛围。
联系电话:2527386
附件:1.2022年自治区“法治讲堂”课程安排表
2.昌吉市2022年普法清单(共性清单、行业清单、重要节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