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消防领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3/2023-00000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立即开展消防领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开展 消防 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 的通知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12:22:26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街道,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11月21日河南安阳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及11月24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吉祥苑小区高层住宅楼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我市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决定对全市消防领域安全工作开展检查。
一、工作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工作组成员随机选定、行程随机确定,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实地检查。
二、工作时间
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
三、工作范围
对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消防、燃气、燃煤、仓储、自建房、小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建筑工地、医院、学校等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四、工作组成员
(一)成立2个协调组,协调组成员及职责具体如下:
乡镇组:负责对全市10个乡镇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组长:木合牙提市委常委
副组长:翟羽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街道组:负责对全市6个街道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组长:海拉提副市长
副组长:贺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成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二)成立10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具体如下:
1.工贸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
组长:傅文星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于涛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成员:市商务和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昌吉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
2.煤矿、危险化学品企业
组长:平宪勇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翟羽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昌吉市菏泽腾达矿业有限公司、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昌吉州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焰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3.商业综合体
组长:海拉提副市长
副组长:于涛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成员:市商务和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昌吉市华洋广场、昌吉友好时尚购物中心、昌吉市隆源超市
4.高层建筑
组长:李奕副市长
副组长:杨俊涛市住建局局长
成员: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昌吉市特变世纪广场小区,昌吉市御景生态家园小区、昌吉市天一海上阳光小区、昌吉市2099c-b小区、昌吉市新吉大厦
5.寄递物流企业、棉花监管库
组长:王江涛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于涛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袁勇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市商务和工信局、发改委、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新疆中通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6.建筑工地、城镇燃气
组长:延亮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杨俊涛市住建局局长
桑国斌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昌吉市龙湖湾、融锦城四期、青年壹号、观世纪、市政大厦、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鑫昌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昌吉市新宝宏森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州凯利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7.医院、隔离场所、方舱医院
组长:徐杰副市长
副组长:杨再功市卫健委主任
成员:市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昌吉市人民医院、新医大一附院昌吉分院、昌吉市疾控中心方舱实验室、体育馆方舱医院、枫叶广场电竞酒店
8.学校
组长:吕成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陈静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学校:昌吉市第一中学,昌吉市第九中学,昌吉市第二中学,昌吉市第三中学,昌吉市第七中学
9.九小场所
组长:陈斌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洁市公安局政委
成员: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场所:沿街商铺
10.养老福利机构
组长:木合牙提市委常委
副组长:孙卫华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各1名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企业:昌吉市厚德老年养护院、昌吉市董景福乐护养院、昌吉市福瑞祥老年公寓、昌吉市福缘老年公寓、昌吉市农村幸福大院
五、检查重点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施工工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众聚集场所大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未按国家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排烟风机处控制柜处于手动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落实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未保持畅通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商场市场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施工工地、仓储物流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等。
(二)燃气经营企业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及消防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100%持证上岗;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燃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高层建筑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外墙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材料;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设备、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和形式是否符合标准;防火门是否损坏或构件缺失,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缺失、损坏等;电气线路是否存在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是否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是否存在违章建筑、隔离桩及违停汽车、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落实电动自行车“三集中”措施(集中管理、集中停放、集中充电措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是否落实,是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等情况。
(四)厂房、库房是否办理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货物的储存、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电器设备使用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气等情况。
(五)全面排查自建房结构类型、建设地点、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是否存在擅自加层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气、然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情况。
(六)是否通过广播、宣传单、自媒体等形式,普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是否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普及燃煤、用气、秸秆取暖、特别是自烤煤炉和煤气灶的安全常识;是否进一步夯实基层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责任,实行联防联控、网格化管理;是否全覆盖排查非集中供暖的出租屋、拆迁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基层乡村等家庭取暖户;是否推广清洁、安全取暖方式;是否推广安装性能可靠的一氧化碳报警仪。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强化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紧看牢,督促落实整改,并实施挂牌督办。
(二)充分准备,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要针对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开展大检查要求,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单位和群众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将附件内容转发至辖区内居民,积极做好消防知识宣传工作。
附件:昌吉市消防大队温馨提示
昌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昌吉市消防大队温馨提示
1.楼道严禁放电动车、严禁给电动车充电、严禁堆放杂物。管道井严禁堆放可燃物、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密封堵孔洞。
2.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人离开要熄灭火源,出门时要关掉电源、气源。安全使用电器设备,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3.不乱扔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请勿在室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煤炉,如:汽油、煤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等。
4.禁止在家里和公共通道内燃烧香火纸张、织物、木制品及其他物品。
5.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