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福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索 引 号 | CJS020/2023-000222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市福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煤矿 矿产资源开发 开发整合 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 第二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10:00:51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环保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昌吉市福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昌吉市福江煤矿位于新疆准南煤田硫磺沟矿区,行政区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井田位于头屯河西岸、哈萨坟北沟一带,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7′18″;北纬43°39′32″。
为促进新疆煤炭资源开发,提高利用效益,2012年,甘肃景园集团先后收购了由原昌吉市福江煤矿、昌吉市众安煤矿、昌吉市跃进煤矿三个年产9万吨矿井。新疆国土资源厅以《关于新疆昌吉市福江煤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新国土资函〔2016〕140号文),同意上述三矿以昌吉市福江煤矿为主体进行资源整合。2016年10月报经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竣工验收通过,同年12月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10111140123343)。井田面积为1.259km2,主要开采4-5号、7号、9-10号及14-15号煤层上分层、中分层及下分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昌吉市福江煤矿委托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昌吉市福江煤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0WJSzxgvMYelXoaVrWYaQ,提取码:fjmk
项目井田范围内的公众也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本次公示主要事项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AAO9aNeJT3m2V46QCIjRg,提取码:fjmk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了解情况和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昌吉市福江煤矿
联 系 人:吴 总
联系电话:13201257090
邮 箱:2579062657@qq.com
地 址:新疆昌吉市硫磺沟镇共青团社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电话:0351-4116079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1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打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昌吉市福江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