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执法监察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 索 引 号 | CJS025/2024-00000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执法监察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自然资源 2023 执法监察 抽查 结果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19:01:33 |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全面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自治区关于“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和加强地图市场监管、依法履行对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查处执法监管职能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问题地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国家版图意识,规范地图市场、规范城乡规划行为,根据《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昌吉市城乡规划批后监管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测绘类、规划类执法人员组成抽查检查组,于2023年1月-10月期间,对昌吉市辖区内无证开采、“问题地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巡查检查,现将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巡查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巡查抽查结果
(一)抽查单位
昌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昌吉市无证开采违法行为易发区及2013年无证开采违法现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行动,本次抽查检查昌吉市大西渠镇行政管辖区无证开采易发区、王小荣、刘建军无证开采违法现场按2023年昌吉市本级行政辖区无证开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数量为确定总量的原则,昌吉市按照33%标准,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大西渠镇行政管辖区无证开采易发区、王小荣、刘建军无证开采违法现场进行了现场实地检查。
随机抽查检查执法人员:姚辉 王锴凝 王慧杰 王国前
(二)检查内容
1、被抽检行政管辖区域是否存在涉嫌无证开采违法行为迹象。
2、对2023年无证开采违法现场进行检查是否有再次采挖现象。
(三)检查方式
1、对无证开采易发区大西渠镇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县道公路两侧;乡(镇)驻地规划区、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砖窑厂及周边等重点地区进行动态巡查。
2、现场查看被抽检王小荣、刘建军无证开采违法现场是否存在再次采挖现象。
(四)被检单位检查结果
1、无证开采易发区大西渠镇
大西渠镇城乡结合部、国道、省道、县道公路两侧;乡(镇)驻地规划区、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砖窑厂及周边等重点地区未发现涉嫌无证开采违法行为迹象。
2、王小荣无证开采违法现场
违法现场位于大西渠镇幸福村牛马市场北侧。违法当事人已恢复土地原状,违法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再次开采现象。
3、刘建军无证开采违法现场
违法现场位于大西渠镇昌吉市交警大队西侧。违法当事人已恢复土地原状,违法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再次开采现象。
二、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测绘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巡查抽查结果
(一)抽查单位
对新疆金版印务有限公司、昌吉市新华书店、昌吉市小博士书城等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行动。
(二)检查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版图意识,规范地图市场,重点检查了各类地图类出版物经营资格单位和印刷品承印单位是否违规经营和印刷应送审而未送审且未取得审图号的地图产品,是否销售和印刷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是否完整表示我国疆域,是否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南海断续线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表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随意销售变形地图等内容,并在检查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指导。
(三)检查方式
现场抽查新疆金版印务有限公司、昌吉市新华书店、昌吉市小博士书城等单位否违规经营和印刷应送审而未送审且未取得审图号的地图产品,是否销售和印刷违背“一个中国”原则、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是否完整表示我国疆域,是否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南海断续线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地图上表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随意销售变形地图等内容,现场进行抽查。
(四)被检单位检查结果
检查中各地图产品经营单位和印刷单位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自觉维护国家版图尊严。
三、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巡查抽查结果
(一)抽查单位
昌吉市自然资源局法规科对昌吉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本次抽查检查昌吉市自然资源局对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随机抽查比例按被处罚企业名录库中被处罚人的数量确定的原则,按照25%标准,对1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检查,处罚案件为昌吉市超凤食品设备组装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随机抽查检查执法人员:何武林、张文娟、何静茹
(二)抽查内容
《昌吉市超凤食品设备组装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
(三)检查方式
1、听取被抽检科室对案件查处情况介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一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二是违法主体是否认定准确;三是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四是定性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五是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六是程序是否合法;七是拟定的处理建议是否适当,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标准;八是其它情况。
2、现场查阅行政执法档案。
(四)检查结果
经审查,昌吉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批后科对昌吉市超凤食品设备组装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做出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违法主体认定准确、事实清楚、证据合法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使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理建议适当。被处罚单位按时履行处罚决定书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