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索 引 号 | CJS016/2024-000073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关于《昌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结果的公示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建筑垃圾 管理 工作方案 意见建议 结果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18:29:52 |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为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98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昌吉市实际,昌吉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起草了《昌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期限为7日。
截至目前暂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 昌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