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农机监罚字[2020] 第01号
索 引 号 | CJS009/2020-00005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03 11:05:58 |
名 称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农机监罚字[2020] 第01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农业农村 农村局 行政处罚 案件 2020 第01 | |
来 源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单位: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昌市农机监 罚字[2020] 第01号 |
涉嫌驾驶大型工程机械驶入禁行路段 | 魏世东 | / | 2020年3月25日9时,昌吉市星光路三巷魏世东驾驶新23工01019斗山DX60W挖掘机进入昌吉市三中禁行路段,被昌吉市交警大队查扣,移交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 | 罚款人民币200元;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六款规定;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第三款规定:进入禁行区域和路段,或者擅自在禁行区域和路段作业的。 | 1、处罚款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自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