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3/2021-00014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21 12:21:29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做好 2020 劳务派遣 年检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促进我市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决定对全市... |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劳务派遣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促进我市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决定对全市范围内劳务派遣单位开展2020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年检报送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2020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需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复印件);
(五)《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含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三、年检要求
(一)各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科)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核验,对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虚假材料,以及年检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联系人:楚建琪联系电话:2342630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科)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2:劳务派遣单位下属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情况表
附件3:劳务派遣分公司基本情况
附件4:2020年度经营情况表
附件5: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表(2020年)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