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13/2021-0001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01 15:21:30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吉州 群体 就业 资金管理 管理使用 暂行 办法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州政府网 | ||
内容概述 |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序的通知》(人社部发〔... |
各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序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8〕102号)和《昌吉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的若干意见》(昌州政办发〔2018〕65号)等促进就业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我们制定了《昌吉州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州财政局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