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1-0001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关于批转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2021 农业 机械 检验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1〕8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10:52:53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现将《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新农办机〔2021〕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成立2021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副组长:刘 磊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管科),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古丽娜尔同志兼任。
二、年度检验时间安排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时间原则上从2021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采取集中检验和平时检验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检验时间从3月22日起至4月15日止,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农业机械,可在规定的时间补检,但不得跨年度。各乡镇、涉农街道要严格对照《昌吉市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集中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好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准备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将及时组织检验员深入各乡镇、涉农街道开展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三、安全技术检对象和范围
(一)对2020年12月31日(含)前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年度检验。
(二)对2021年新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在行驶证上加盖2021年度检验合格章,不再另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对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的驾驶员,进行换证审验换发新证。
(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2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员不再予以审验,并注销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五)2021年1月1日前,凡在昌吉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均属年度检验对象。对2020年底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收回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不再办理年度检验手续。凡擅自改装、拼装、与行驶证或档案记录不相符以及未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农业机械,须先整改恢复原状并补有关手续后,方可参加年度检验。
四、安全技术检验内容
(一)严格执行安全技术相关规定和标准。按照《拖拉机登记规定及工作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拖拉机运输机组安全技术运行规定》《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5.12-
2008)第一部分“拖拉机”、第五部分“挂车”、第十部分“联合收割机”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严审农业机械,确保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符合要求。同时,根据农业机械登记情况和摸底调查情况,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按规定予以报废。
(二)加强重点安全部件和装置的安全技术检验。市农业农村局专业农机检验员要对拖拉机制动系管路、转向系横直拉杆,照明灯光及信号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重点部件进行检验,挂车必须安装并连接制动装置,尾部需喷涂放大的号牌,在检验中,要确认车架号、发动机号码、车牌号码、行驶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交强险凭证上记载的号码是否一致,不符合标准的不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切实加强源头管理,提高安全保障性能。
(三)认真落实检验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和自治区财政、农机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新财农〔2016〕86号)免收5项农机监理规费要求,在安全技术检验中不得收取费用,实行免费检验。
(四)严格检验流程,规范开展农机年检业务。一是要确保“人、机、证”(驾驶人、农业机械、行驶证)三见面,加强对农机年检受理资料的审核,切实把好审核关;二是要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要求,督促对辖区内拖拉机运输机组办理交强险,严禁强制农机户购买除交强险以外的商业保险;三是要认真细致区分好轮式拖拉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切实落实除运输机组以外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买交强险、只上一面牌”的政策要求;四是安全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均应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上通过计算机打印签注检验条章;五是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道路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志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农机局《关于组织开展拖拉机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工作的通知》(新农机监〔2011〕4号)要求,严格执行原农业部《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2612-2014)行业标准,做好拖拉机拖车尾部反光警示标志粘贴工作,推行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等安全性能改造提升,切实提高夜间行驶安全系数,避免夜间事故发生。
(五)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工作。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驾驶证到期审验换证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工作规范》的流程,对驾驶人员因故不能本人换证的,按要求和流程给予代办业务,切实做到方便机手、服务群众;二是要从严、规范把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逾期注销和有条件恢复工作,严格执行“不随意注销、不轻易恢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涉农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及早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根据辖区农时季节情况,制定年度集中检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检时间、地点、免检的程序和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涉农街道承担本辖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免费检验惠农政策,使广大农机手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
(三)创新手段,确保质量。市农业农村局要采用设备检验和人工检验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安全检验人员培训,加大设备的使用、示范和推广,充分发挥现有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的作用,努力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科学准确,力争20%的在册台农业机械完成检验检测。强化检验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农业机械机主、驾驶员联系电话属于必填项,需填入表格并录入系统,2021年的检验率、持证率和上牌率将通过微机查询方式进行计算。
(四)简化手续,优质服务。要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优化简化年度检验工作办事程序,以村为单位,设立相对固定检验场所,尽可能做到就近检验,检验中使用礼貌用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乡镇、涉农街道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结束后,要对年度完成的数量、检验率进行专项总结,并于2021年5月30日、10月20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监管科),联系人:高伟,联系电话:2596851。
附件:昌吉市2021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集中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