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全国示范地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1-0002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全国示范地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社会保障 应用 示范 地区 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1〕4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11:47:35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全国示范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
昌吉市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全国示范地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部署要求,根据《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0〕13号)《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7号)及《关于印发<昌吉州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全国示范地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56号)精神,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昌吉州建设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地区工作要求,打造“一卡通”创新应用全国示范地区。依托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以下统称社保卡)的广泛持有率和集社保、医保、金融等多项功能于一身的特性,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卡通办”、各项待遇补贴“一卡通领”、公共服务多领域“一卡通用”,不断拓展社保卡在财政惠民、就医购药、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创新应用,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助力昌吉市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工作协调指导,特成立昌吉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司睿吉•克力木 副市长
成 员:贺 韬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丁世亮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郭 斌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铁军 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主席
张文杰 市残联党组副书记、理事长
龚占忠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乡财局局长
陈慧媛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晓东 市住建局副局长
贺 钧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志刚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国浲 市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新宇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静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一民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 东 市社保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贺韬兼任,副主任由丁世亮、余东、龚占忠、王一民、王国浲兼任。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创新应用落地见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社保卡电子证照应用示范建设。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系统,创新推进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信息共享复用,开展社保卡在政务服务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应用服务。
1.推动社会保障卡发卡全覆盖。做到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应制尽制、应发尽发、人手一卡;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签发进度,力争2021年签发量达到实体社保卡的50%,并逐年递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2021年11月底完成)
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社保卡持卡人身份认证。利用一体化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能力,为持有社保卡的群众提供实名注册、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等服务,解决群众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重复注册、重复验证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局,2021年8月底完成)
3.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社保卡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完善全市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和用卡环境系统、设备设施改造,依托一体化平台获取社保卡电子证照文件,为减证便民提供有力支撑,解决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时多次提交社保卡复印件的问题,引导群众通过社保卡电子证照的“亮证”和二维码扫码功能,解决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期间未携带实体社保卡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局,2021年10月底完成)
4.充分运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社保卡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依托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互通,实现个人社保卡电子证照线上领取、社保查询、社保关系转移、缴费支付等服务或办理其他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行政审批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二)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应用
1.身份凭证功能。公民在办理需要确认个人身份的公共服务事项时,可作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使用。
(1)个人凭社会保障卡在办理人社服务事项时,可作为身份登记识别应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2021年8月底完成)
(2)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健身场所、旅游景点等场所,可作为身份登记识别应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2.公共管理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个人资质证明、公民信用信息查询等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公共管理功能。推动社会保障卡在交通出行、就医购药等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
(1)个人可凭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办理自助查询业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2021年8月底完成)
(2)参保个人可凭电子社保卡在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扫码购药。(责任单位:市医保局,2021年8月底完成)
(3)推动社会保障卡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逐步整合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行的各类就诊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各医疗机构挂号、缴费、诊疗、取药、结算、查询、打印报告单等就医全过程应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4)个人可持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刷卡(扫码)扣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12月底完成)
(5)残疾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残疾人证。(责任单位:市残联,2021年11月底完成)
(6)在库困难职工可凭社会保障卡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总工会,2021年11月底完成)
(7)探索将老年人优惠待遇证相关功能整合到社会保障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待遇发放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功能、支持待遇领取的作用,在财政“一卡通”平台支持范围内,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和各项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放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待遇、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
(1)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2021年6月底完成)
(2)各项涉农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3)各项涉林补贴。包括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等。(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4)民政相关补贴。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高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2021年11月底完成)
(5)各项计划生育奖扶补助资金。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资金、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补助资金、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生育扶助制度补助资金、边贫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补助资金、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补助资金、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制度补助资金、昌吉市特殊家庭补助资金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6)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补贴。包括农村安居工程补助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7)退役军人相关补贴(涉密事项除外)。包括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等。(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8)各类扶贫补助资金。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9)基本医疗保险领域相关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心支付、离休人员医疗费中心支付、医疗救助金中心支付、生育津贴中心支付等。(责任单位:市医保局,2021年11月底完成)
(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相关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2021年11月底完成)
(11)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责任单位:市总工会,2021年11月底完成)
(三)优化社会保障卡金融科技应用。提升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保障能力,继续拓展线上服务和跨地区服务。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指导代理金融机构按照金融IC卡业务和技术规范开展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维护,确保金融应用安全。协调代理金融机构进行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环境改造,满足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需求。(责任单位:社保卡各发行银行,2021年12月底完成)
在上述功能应用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在合适的时机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卡在其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如居民水电暖缴费)等领域的应用,为全市各族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造福大众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建立联系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大力推进服务管理创新。
(二)加强管理,有序过渡。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加强各部门间“一卡通”应用协调管理,营造良好的应用环境,确保社会保障卡与居民就诊卡、财政惠民一卡通等之间的平稳过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用卡环境,优化业务流程,支持群众利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各类公共事务,协同解决用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定位、功能、使用等知识,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认知度,增强社会保障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顺利推进全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示范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责任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小结发至邮箱11093695@qq.com,联系人:马敏,联系电话:233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