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昌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1-0003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昌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 领导小组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1〕53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16:48:21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机构设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昌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马红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韩 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司睿吉•克力木 副市长
李 奕 副市长
海拉提 副市长
徐 杰 副市长
徐志军 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延 亮 市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
孙君杰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李曙光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丰涛 市发改委主任
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齐敦云 市司法局局长
杨 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金龙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建虎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高 兵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吉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艳明 市科技局局长
张兆智 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局长
袁 勇 市住建局局长
桑国斌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丁世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文涛 市水利局局长
刘 磊 市文旅局局长
陈 静 市教育局局长
孙卫华 市民政局局长
贺 韬 市人社局局长
杨 军 市卫健委主任
郭 斌 市医保局局长
谢文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福国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姚进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江涛同志兼任。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和市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承担。
主要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区、州党委、政府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负责统筹研究制定全市“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对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专项组、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统筹协调和绩效考核;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项组工作,建立“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收集汇总各专项组工作进展情况,向协调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推广“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编发工作简报;按程序适时调整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成员单位。
二、各专项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产业激励创新组、科技创新组、民生保障组、改善社会服务(教育)组、改善社会服务(卫生)组、法治组、精简行政审批组、督查组、专家组等11个专项工作组。
(一)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丰涛 市发改委主任
于 涛 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优化营商环境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王丰涛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承担。市商务和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承担各自行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及公告公示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推进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徐吉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吉俊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按要求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动部分重点监管领域实现监管事项“应接尽接”、数据“应汇尽汇”,建立健全监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三)产业激励创新组
组 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于 涛 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
产业激励创新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和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和工信局局长于涛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由市商务和工信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
(四)科技创新组
组 长:马 楠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艳明 市科技局局长
科技创新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王艳明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商务和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承担。
主要职责:鼓励并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进行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衔接,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民生保障组
组 长:司睿吉•克力木 副市长
副组长:孙卫华 市民政局局长
民生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孙卫华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主要职责:加快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建立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特困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信息库,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六)改善社会服务(教育)组
组 长:徐 杰 副市长
副组长:陈 静 市教育局局长
改善社会服务(教育)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陈静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承担。
主要职责: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编制教育系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裁量基准、教育主管部门权责清单,落实教师减负清单,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七)改善社会服务(卫生)组
组 长:徐 杰 副市长
副组长:杨 军 市卫健委主任
改善社会服务(卫生)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任杨军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由市卫健委承担。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养老、社保等社会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协调推进放宽医疗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医疗服务供给。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八)法治组
组 长:韩 兵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敦云 市司法局局长
法治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齐敦云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分类审核。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全面实施,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九)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王江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曙光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精简行政审批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李曙光同志兼任。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司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昌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协助推进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协调推进行政审批简约化、监督管理标准化、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化。
(十)督查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君杰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孙君杰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承担。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项组提出的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十一)专家组
组 长:姚 进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延 亮 市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
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任延亮同志兼任。日常工作由市委政策研究室承担。
主要职责:受协调领导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参与对重点改革事项开展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建议。
各专项工作组的日常工作由牵头单位(办公室)承担。各专项工作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项工作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组长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专项工作组应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召集会议研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提高政策实施时效性和精准性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效抓手;是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放管服”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定期对重点改革举措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纠正改革中出现的跑偏走样等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办公室)要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扎扎实实推进任务落实。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积极、主动推出更多务实的创新举措。要积极对接州直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切实解决好权力下放后,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消除“中梗阻”,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
(三)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紧紧围绕简政放权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加强监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优化服务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同时,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多企业和群众满意的改革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四)各单位、各部门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并将完善工作机制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要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懈奋斗。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绩效考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