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保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审批服务工作方案》《昌吉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2-0000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保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审批服务工作方案》《昌吉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保障 招商引资 提供 审批 务工 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10:35:01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昌吉市保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审批服务工作方案》《昌吉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昌吉市保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审批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州党委、政府和市委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运营和强化审批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助推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运营,结合昌吉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州党委、政府和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保障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快审批、快落地、快开工为目标,加快实现项目单位办事“一次办好”,不断创新审批模式,全面推行帮办代办、联审联批,积极打造市场准入环境更便利、投资建设环境更高效、政务服务环境更优质的一流审批服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委托。充分尊重项目单位意愿,由项目单位自主选择帮办代办的方式和事项。
(二)无偿代办。为项目单位提供协助申报、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帮办代办服务,实行无偿服务。
(三)便捷高效。强化效能意识,规划办理路径,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供高效代办帮办服务。
(四)一事一议。对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大项目、高产出率的好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可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同时,严格操作流程,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提供便捷的企业开办服务
1.归集职能,构建“专门”服务平台。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置“招商引资企业开办专区”和“招商引资企业绿色通道专窗”,整合市民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刻章、银行开户业务窗口,集合人员、事项、职能,变“串联审批”为“并联服务”,形成企业开办“一站式、一次跑、一条龙”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社保局等“招商引资企业开办专区”各职能部门
2.多措并举,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承诺制”“独任审核制”,进一步简化程序和申请材料,探索实施“工位注册”登记方式,为急需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的招商引资企业免费在市民服务中心提供登记地址,待企业最终确定经营场所后再进行变更,将不涉及许可审批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社局等“招商引资企业开办专区”各职能部门
3.优化审批,保障企业开办高效便捷。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办照即营业”,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推广实行“主题式套餐”“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4.创新形式,实现异地“全程网办”。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方式,依托新疆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异地企业和项目单位提供网上自主登记、电子档案查询、政策咨询、材料指导等服务,营业执照免费邮寄,真正实现跨区域、跨地域通联通办。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社局等“招商引资企业开办专区”各职能部门
5.梳理清单,明确前置审批事项。企业(项目单位)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项目,需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登记窗口要主动为企业和项目单位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不办理商事登记前置审批的项目,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项目单位,可直接到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办理注册登记,也可自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系统,自主申报。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的项目,商事登记窗口全部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指导项目单位填报一份申请,核发所需的多个经营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旅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提供高效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1.设立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审批专区
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审批专区,并整合州人防办业务窗口,市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工程规划许可、公用事业报装、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审批,实现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涉及审批事项的相关单位
2.成立招商引资项目联审联办专班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集中会商、集中预审、并联审批;负责协调解决本级层面项目审批过程中各类难点、堵点,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负责督促各行业审批部门按节点、按时限办理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涉及审批事项的相关单位
3.明确审批职责、实施项目审批清单化管理
明确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内所有审批事项,包括审批事项的流程和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采取“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拿地即开工”等措施,确保缩短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时间。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涉及审批事项的相关单位
4.推广使用“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加强部门信息协同共享
全面落实网上审批、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审批。依托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严控审批时限,实现在线办理并联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涉及审批事项的相关单位
5.全面配合帮办服务区,实现项目高效帮办
积极与招商引资帮办代办服务专区对接,围绕招商引资项目手续办理、加强靠前服务,提供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特事特办等特色服务,积极为项目审批出主意、想办法,指导项目做好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涉及审批事项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效果导向,准确把握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审批服务的工作重心,认真梳理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各项工作政策落实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主动作为当好项目审批的“服务员”。市行政审批局要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审批服务改革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网络、报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审批制度改革、帮办代办等服务措施,引导项目单位配合做好项目开工前审批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经办人员培训、检查,加强对本单位提供审批服务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督。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对审批服务全过程、逐环节、逐岗位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审批职责、违规审批、超时办理、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等涉及审批服务问责情形的,严肃处理。
昌吉市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工作方案
为完善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努力打造亲商安商的政务服务环境,提高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效率,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为来我市投资者(项目单位)全程帮办代办项目落户、项目审批等服务事宜,推动招商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帮办代办范围
涉及企业开办、项目建设审批、相关许可证办理及优惠政策咨询等。
三、帮办代办内容
(一)项目落户。投资主体确立阶段的企业注册登记、项目建设许可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二)项目审批。帮助投资主体办理从立项到开工全过程中涉及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规划、施工、能评、环评、水保等各类审批服务事项。涉及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投资者(项目单位),原则上由投资者(项目单位)自主选择由中介机构办理或全程帮办代办人员提供协助、指导服务。
(三)政策咨询。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咨询,主要包括土地出让、厂房租用、资金扶持等方面。同时,提醒投资者(项目单位)做好履约规范,对投资者(项目单位)没有履约情况和对应的违约责任及时提示和告知。
四、帮办代办方式
(一)设立招商引资绿色全程帮办代办专区。由市招商办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绿色全程帮办代办专区,依托进驻市民服务中心的27家单位,协助投资者(项目单位)分阶段准备申报材料,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须填报的表单,指导填写各类表单,并按投资项目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服务窗口办理;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帮办代办项目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项目单位)反馈项目办理情况,做好与有关单位审批科室、窗口的沟通工作;及时发现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
(二)组建全程帮办代办队伍。按照“全程指导、问题协调、快速审批”服务机制,组建一支全程帮办代办队伍,工作人员由市招商办派驻,全程帮办代办队伍主要服务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者(项目单位)可申请帮办代办,本着“无偿、高效、联动、合法”的原则,从营业执照办理、投资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审批等全程帮办代办。
(三)明确全程帮办代办分工。按照“全员代办、分工合理、协同联动”的原则,根据招商引资项目办理流程明确人员职责,成立全程帮办代办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职责,加强督查巡查,对全程帮办代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
(四)扩大宣传效应。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电子屏、宣传屏、机器人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做到以宣传促帮办代办、以帮办代办促招商引资,进一步提升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的社会知晓率和公信力,使广大投资者(项目单位)了解帮办代办、运用帮办代办,实现“有项目找帮办代办”的服务目的。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根据全程帮办代办的要求定岗定责,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市招商办要做好协调统筹、人员调度等工作,确保全程帮办代办稳步推进。建立项目回访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宣传。加强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的宣传,突出重点、注重成效,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改革动态,通过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各类投资主体提供“便捷、高效、温馨”的审批服务。
(三)接受监督。全程帮办代办工作人员在帮办代办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在事项办理过程中严禁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廉洁、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加强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根据帮办代办服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形势,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切实增强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帮办代办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加强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的考核,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全程帮办代办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