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市科技创新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2-00004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市科技创新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印发 昌吉市 科技创新 行动方案 2021 2023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2〕15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17 19:03:03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昌吉市科技创新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昌吉市科技创新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安排部署,按照《昌吉州科技创新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昌州政办发〔2021〕103号)文件要求,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以产业创新发展带动全市产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3年,完善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区域创新体系,形成依靠科技创新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在生物育种、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和信息化智能应用领域,建立起覆盖重点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全社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超过1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2.4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超过12%,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50家,重点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区域创新高地示范作用充分显现,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构建知识创新体系,推动中国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和中部东部发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向昌吉市集聚,有效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科技创新源头供给,实现知识创新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有效衔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有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健全服务创新体系,优化以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代理、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等为主体的服务创新体系,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科技服务人才队伍,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管理创新体系,强化政府在体制机制改革、产业规划、政策引导、项目建设、科技投入中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夯实创新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根基地位。到2023年,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2家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实现全覆盖,引进培育专业化科技创新服务机构3家以上,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
(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落实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各类政策,建立“初创企业(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化培育机制,完善高新技术产业上下游招商引资配套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流、融资创业的服务平台。到2023年,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含赛事、培训会)20次以上,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企业超过3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1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0家,上市、挂牌企业累计超过4家。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
(三)提升现代农业创新发展水平。加快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全面提升昌吉市杂交玉米种子、西甜瓜、蔬菜等种业的市场竞争力,推进种业科研中心、育种攻关联合体等“产学研”联合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大力发展蔬菜产业和设施农业,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和蔬菜标准园,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综合技术组装集成,加强冬储类蔬菜的储存能力。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肉、奶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加快建设10万亩现代畜牧业产业园,优化牲畜品种结构,发展优质肉牛、肉羊,推动乳肉兼用,通过科技创新提高良种率,打造健康型、安全型、生态型、创新型“四型”畜牧业。强化科技支撑引领,深入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建设,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农业物联网、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建设。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和物资储备,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2023年,州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超过50家,累计引进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30项以上,形成各类农牧业技术地方标准(技术规程)5项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
(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坚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大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力度,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创新项目。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到2023年,实施重点产业重大创新项目2个以上,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工业经济总体水平向中高端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数量占比超过15%。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
(五)推动数字信息产业发展。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形成用“数据说话、数据管理、数据创新、数据驱动”的数字政府运行新模式。依托新疆信息产业园,以打造“信息服务外包基地”为突破口,发展智能终端和智慧物联两大高端信息制造产业,培育电子产品及装配组装加工,依托电信、移动、联通三大数据中心建设,发展数字产业。推进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医疗、智慧康养、智慧应急管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加快工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应用。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工作面建设,实现掘进工作面、综采工作面内无人作业、井下固定岗位无人作业与远程控制。开展智能试点示范工程,创建一批国家、自治区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示范产品、示范车间、示范工厂、示范企业,到2023年打造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工业互联网等“两化融合”创新试点2个。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
(六)推动民生领域科技创新。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危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机械化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安全避险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推广,支持高危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技术,不断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生产环节中的广泛应用。依托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昌吉分院、厚德康养等医养结合产业资源,积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疫病防控、医疗卫生、智慧康养等领域的转化应用。依托特变电工、笑厨、朗青畜牧等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旅游,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绿色低碳等环保技术研究、推广,推进智慧旅游信息服务产品技术研究与示范、智慧旅游综合展示平台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到2023年,实施州级以上科技项目6个,研发、引进和推广新技术2项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委
(七)支持研发机构建设。鼓励行业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在市内外建设创新平台或异地研发机构,重点推进生物育种、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推动已建成的各类研发机构提质增效,承担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州各类科技项目。培育和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支持从事技术交易、技术评估、信息咨询等活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发展。为研发机构人才引进提供绿色通道、政策和项目支持,使研发机构成为集聚高端人才的创新高地。力争到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超过15%,新建各类企业研发平台超过3家,引进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人社局
(八)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力度,引导各类主体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创新团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推进自治区级农村创业园建设,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到2023年各类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平台超过2家,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超过1家,在孵企业数量超过150家,科技特派员人数突破200人,带动就业人数超过5000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
(九)加快创新人才聚集。组织各行各业申报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培育一批青年骨干人才、领军型创新人才及团队。拓宽柔性引才渠道,构建“外建创新平台、内建转化基地”的人才飞地模式。对急需紧缺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引进一批紧缺人才,解决产业发展中“卡脖子”问题。改进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激发人才活力。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就学、人文关怀等照顾政策,建立健全引才用才留才的配套政策和服务体系,营造全社会支持关爱创新人才的浓厚氛围。到2023年,全职或柔性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领军人才15人,培育创新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超过45人,建设各类人才工作室10个以上,培育各类专业人才250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组建各类专家智库。围绕全市行业、产业、社会发展各领域,组建各类专家智库,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到2023年,组建各类专家智库2个以上,组织实施开展各类决策咨询活动(项目)10次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十一)加强跨区域协同创新。围绕“一带一路”,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契机,发挥我市地缘和资源优势,不断拓宽合作渠道、深化合作领域。搭建“产、学、研、用”四位一体平台,推动产学研合作由单纯的项目合作向共建研发平台的长期战略合作转变。注重推广“校地”“校企”“院企”合作模式,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组织企业与区内外科研机构、高校进行交流,促进产学研项目对接,承接发达地区先进技术、先进生产力向昌吉市转移。支持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性技术攻关。依托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洽谈会”等会展平台,加强项目成果和技术向昌吉市的转移转化。到2023年实施各类区域创新合作项目3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和工信局
(十二)加强科普机构与联动机制建设。依托科技产业展馆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科普基地,宣传普及高新技术、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充分利用中科院新疆生地所—昌吉州科普合作、“国家、区、州、县市”四级科普机构联动机制,开展“研—学—教育实践”活动及科技讲座、科普报告或决策咨询服务等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春风行动、科技之冬、科技活动周等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开展冬季大培训活动,加强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到2023年,自治区、州重新命名的各类科普基地达到7个以上,科普服务人数超过8万人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文旅局、教育局
(十三)强化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培育。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文博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培训,培育一批“科技特色学校”,实现全市中小学馆校合作科技教育活动全覆盖。到2023年,培育州级“科技特色学校”1所,推动学校和科普机构协同育人,使全市适龄青少年全部参与到科学素质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昌吉市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科技创新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在政策制定、数据共享、经费保障等方面形成创新合力。要严格落实各类科技惠企政策,使各类创新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三)完善投入机制。加快构建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入体系,持续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逐年增长的机制,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
(四)做好宣传引导。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科技政策、创新成果和各类先进典型,弘扬创新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