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23-000007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水库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办发〔202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2-10-08 22:33:55 |
发文单位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政府网 |
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三屯河流域管理处、佃坝镇:
《昌吉市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昌吉市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型水库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标准化水平,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与量刑运行机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办运管〔2021〕263号),《关于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新水办〔2021〕4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坚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权责一致、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通过实施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小型水库管护、安全管理主体和责任,确保该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改革对象
昌吉市黎明水库。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昌吉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海拉提 副市长
成 员:吴 军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杨 果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吴黎光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贺 韬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刘焕锦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马玉林 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党总支书记
何欣豇 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陈晓航 佃坝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昌吉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军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马玉林、何欣豇同志担任。
四、工作任务
(一)明晰工程产权。充分考虑黎明水库管理现状,结合该水利工程投资构成、历史运行状况、权限隶属关系等多个方面,明确昌吉市黎明水库产权属于三屯河流域管理处。
(二)明确管护主体。三屯河流域管理处是昌吉市黎明水库防汛和日常管护的责任主体。
(三)落实管理责任。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具体负责落实昌吉市黎明水库管理责任,负责安全管理、防洪预案等相关制度建设,做好日常维护、巡查、检查,协调处理涉水水务、解决水事纠纷,促进水库发挥调蓄效益。
(四)落实管护经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小(一)型水库每年维修养护经费不得少于8万元,经初步核算昌吉市黎明水库维修养护经费年需8万元,此经费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
(五)保障管理人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小(一)型水库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该人员从三屯河流域管理处配备1名技术人员,佃坝镇配备2名管理人员共同管理。
五、职责分工
(一)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昌吉市黎明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三屯河流域管理处负责落实昌吉市黎明水库管护责任。
(三)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昌吉市黎明水库维修养护经费。
(四)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三屯河流域管理处编制昌吉市黎明水库防洪预案。
(五)市自然资源局、佃坝镇负责协助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对昌吉市黎明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物的查处、拆除工作。
(六)市发改委负责协助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做好昌吉市黎明水库维护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