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报批公示-闽昌食品产业园专项规划(2024-2035年)
索 引 号 | CJS011/2024-00005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5 13:05:12 |
名 称 | 拟报批公示-闽昌食品产业园专项规划(2024-2035年)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食品 专项规划 2024-2035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昌吉市经济合作区专项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XZqln87IBEP_7ziF9mrWA提取码:gx5t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8990975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昌吉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委托单位联系人:何工
单位联系方式:1310900991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宁边西路17号办公楼(水电巷旁)。
单位联系人:王工
单位联系方式:13689909759
电子信箱:45931045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昌吉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