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1/2018-00025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11-01 18:41:30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政发〔2018〕68号 | 主 题 词 | 做好 行政审批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迅速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联合审批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 | ||
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迅速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联合审批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将本单位所行使的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科室,并将科室相关人员整体安排进驻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确保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办理,同时,授权本单位政务大厅窗口负责人相应的审批权限。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审批事项,对审批事项流程进行科学精简、合理优化,确保审批事项在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完结,杜绝“体外循环”,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
三、各相关单位要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用于审批事项的业务办理。各相关单位要认可窗口人员使用专用章办理审批事项的结果,市属范围内各单位之间要对专用章所办理的审批事项业务互相认可。
四、政务大厅窗口办件信息通过专报形式及时推送至原单位、相关单位和政务中心;各单位的监管信息要及时推送至政务大厅窗口和政务中心,确保办件信息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五、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充分授权的同时,要加大对政务大厅窗口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及时预防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事项的审批权规范高效运行。
六、市政务中心要做好保障工作,联合市督查室每周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违反联合审批制度、延缓审批时间、存在“体外循环”、没有按时落实到位的相关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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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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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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