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时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S001/2019-0001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4-15 10:41:43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时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
文 号 | 昌市政发〔2019〕15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临时 有关 的通知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组织安排,副市长海拉提·哈布都拉同志将赴内地挂职,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党...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组织安排,副市长海拉提·哈布都拉同志将赴内地挂职,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党委同意,挂职期间副市长海拉提·哈布都拉同志的分管工作由其他副市长临时代管,具体如下:
副市长张羽 在原分工不变的基础上,临时代管供销、科学技术工作。
代管供销社、科学技术局。
副市长陈宏宇 在原分工不变的基础上,临时代管第一产业、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水利、气象工作。
代管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联系气象局、头屯河流域管理局。
副市长李渤 在原分工不变的基础上,临时代管精准脱贫攻坚战工作。
代管扶贫开发办公室。
其他副市长分工不变。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