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刘宏艳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S001/2019-00013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4-14 10:41:43 |
| 名 称 | 昌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刘宏艳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文 号 | 昌市政发〔2019〕20号 | 主 题 词 | 昌吉市 人民政府 刘宏 同志 的通知 |
| 来 源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
| 内容概述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副市长刘宏艳挂职期间负责科学技术、供销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局、供销社。协... |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副市长刘宏艳挂职期间负责科学技术、供销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局、供销社。协助常务副市长庄玉廷抓好金融工作。协助副市长王英抓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副市长张羽不再代管科学技术、供销工作,不再代管科学技术局、供销社。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