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下阶段工作重点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昌吉市公安局712室,邮编:831100;电话:0994-2212025;电子邮箱:3407552954@qq.com。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昌吉市公安局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昌吉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不断指导推进昌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人员的落实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在工作实践中,通过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
(二)加强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组织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拟定、审核、签订等工作,修改和完善考评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动态管理、过程管理,组织好年中和年终考评。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形式,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按照市政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昌吉市公安局大楼内设置公示栏,还利用新兴媒体、微博、微信等手段进行深化应用,每日动态发布、查询政府可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动公开了公安机关普通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目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类信息的申请、查询及回复均由昌吉市市长专线办公室负责办理和回复。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昌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昌吉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1人负责具体工作。目前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下阶段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针对目前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群和固定信息查阅点来公开政府信息外,利用新兴媒体对外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和公安机关宣传工作还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昌吉公安微信、昌吉市公安局新浪微博等媒体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