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环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在环保局门户网发布信息236条,其中,“文件”栏目发布信息6条;“空气质量”栏目发布40条 ;“执行法规条例”栏目发布19条;“环评公示”栏目发布信息171条。重点污染信息公开、污染源监测、监察执法、环境应急、饮水安全、重点监管企业等栏目,均按照电子政务办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对网站主页栏目一周更新两次,对其他栏目做到按月按季度更新。
(二)咨询和投诉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直接受理12369环保投诉来电398件,转办“州长信箱”、“市长信箱”、州环保局、纠风办的环境投诉案43件,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受到转办信访案件88件,所有案件处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积极参与行风评议宣传咨询活动和“行风热线”节目,针对环境方面问题,为群众释疑解惑。
(三)媒体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配合省、市新闻媒体拍摄采访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等10余次环保专题新闻。在《法制新疆报》、《昌吉日报》、《新疆日报》和《晨报》等国家、省级及市级报刊上刊登各类环保工作相关报道20余篇,积极宣传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其他政府和社会媒体门户网站、绿色微信平台发表动态新闻1200余篇,同时,做到门户网站信息与媒体同步公开。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在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截至目前,未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由于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一部份工作人员对其还不太熟悉,处理程序不够规范。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
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市政府政务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加快资源共享。将根据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与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两个平台的资源共享,向市民群众提供审批服务信息的告知提醒,强化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精选推送我市惠民政策、文化交通、生活服务等方面的资讯。
昌吉市环保局
2019年2月22日